超级外星虫虫79、最惬意的通缉犯(1/2)

文/周星星同学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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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月不知道这件事彻底击中赤港分局的g点,更甚于那次入侵治安大楼。

武鸿志在紧急会议上爆粗口:“我死也要找出那个狗杂!”

首先,赤港分局的警探马上就意识到,这是无人机跟拍的,所以,这些账号很有可能是‘本人’运营的。

国家的暴力机构的权利有多大?

他们风尘仆仆地找到今日头条和企鹅,调出他们的注册的号码和身份证,发现都是假,他们的视频认证也是假,都是在网上盗取的。

电话最后一次出现的地址是河南,短信认证的归属地却在首都,不用多思考,河南和首都肯定不用去了,上传视频的网络地址也在省外。

所有人警探的意见统一,他还在北辰。

武鸿志问他们布控的意见时,他们还在面面相觑,根本没想布控的事,纳闷明月怎么做到的?

明月的反侦查能力原本是不可见的,他们只知道明月有点掖藏的本事,大概也是有朋友协藏的缘故,却不知道明月有这般通天的本领。

他们开始意识到,这案件已经开始转型为高智商犯罪了。

赤港分局拜访了马小龙,也得不到任何信息,当时他和家人正在吃团圆饭,有十几人提供不在场证明,手机也没有任何异常,他显然是不知道明月的行为。

看得出他也很惊讶,他太年轻了,在有经验的人民警察面前,不堪一击,三下五除二什么都说。

当然,没有什么新鲜事。

马小玲透露了警方档案更是让武鸿志怒火中烧,她的社交账号查不出任何问题,莫奈子还特意查看了她所有的微信信息,除了感叹她的桃花运和朋友圈点赞比自己好多了,没有任何收获。

武鸿志打死也不承认明月盗走警方的档案,他坚持说是北辰电视台有意让一个实习记者当挡箭牌,因为这不是一次两次的事了。

因为她连记者的牌照都没有,拿她不能怎么样,而这些档案,她的上司苗清华早拿到了,之前的报道就有苗头,她才是警察重点对付的对象。

于是,两人被轮流请去警察局喝茶,苗清华最无辜,她想把关系撇得一干二净,可惜警察死追她不放,小玲回家了,她还蓬首垢面地拘留在派出所。

阴暗的审问室,两个表情严肃的警察问到:“你知道你的徒弟马小玲和李明月是好朋友吗?”

“啊。”苗清华的脸色微微发生变化,架在鼻梁上的老花眼镜向上抬了一下,她才明白为什么小玲坚持要发这篇文章。

她经验老到,很快面不改色回:“不知道。”

苗清华是对付这些东西的老手了,但因为武鸿志的大发雷霆,她被整整地审问了4个小时。

「通缉犯在赤港广场逛街」

这条热搜上了本地榜单的前20。

这意味什么?意味着读者只要划一下就能看到这条消息了。

而且各种资讯类的大v纷纷跟发,还有人扒到这家海鲜店是通缉犯的朋友开的,他们把地址、餐牌、人均消费都放在了网上。

还想出了更加有趣的标题:网红通缉犯为自己朋友餐厅做推广。

明月发现自己原创的文章才50万阅读量,他们剽窃、盗图、盗文章的阅读量都快上百万了。

他在手机前,气急败坏地说到:“要不是老子在通缉,一定告你们侵权!”

但是他目的达到了,这就是他想制造的舆论态势,既然他都被全国通缉了,不如利用名声来赚点钱。

文章上,评论上百条,他一下子获得上千粉丝拥趸,各地网友花招奇出。

“报道上说这家海鲜店是他朋友开的?他快要枪毙了,这是他能对好朋友做的唯一好事了。”

“通缉犯也能做网红?问号”

“很快就成最快过气网红,希望他能在监狱收礼物……大兵”

“谁送他一个火箭?他真的很需要坐它离开。哈哈大笑”

“希望警察叔叔把网红都抓起来!”

“这个人这么作死……凭什么悬赏10万?建议降到十块……”

“说真的,挺想去吃一下的,有组队?馋嘴”明月在这条评论下,发了地址。

“人之将死其言也善,应该是一家好餐馆。笑哭”

“等等?这个人不是去看拳赛的那个吗??为什么他的生活比我的还好?衰”

下面跟帖:“他是网红!”

“再一次说明,做网红,什么都不需要!额?等等,搞错了,你得先杀两个人……”

“不管人是不是他杀的,反正这小子脑子不正常……”

“他家是不是没通网啊?全北辰都在找他,他不知道吗?笑哭”

“那些傻愣愣的剪刀手的照片,让我想到自己的自拍,唯一不同是,我没有被全北辰的警察通缉……”

“你们猜猜他和那只龙虾,谁活的更久?”下面跟帖:“绝对是他,那只龙虾,我晚上就去点了它……”

“这个人心太大了……警察都在干嘛?他们进大山,出动海警,难道就没想过他在赤港广场闲逛吗?”

“没有人敢向他朋友收租了……”下面跟帖:“他可以出书,我有一个杀人犯朋友。”

明月在游艇上,看着评论笑得前仰后翻,他一直为抛下马小龙,让其独自经营餐馆而懊恼,现在好了,他起码给店做了一波宣传,尽管让他成了北辰市民的茶后饭余笑料。

当然,除了搞笑的评论,大部分是世态炎凉,世风日下,正义得不到伸张,各种抱怨各种负能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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